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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赔)偿。
--《唐律疏议·杂律》
材料二:
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又不得回利为本。
诸以粟麦出举,还为粟麦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仍以一年为断,不得因旧本更令生利,又不得回利为本。
--《唐杂令》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材料一,违契不偿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根据材料二,为保护借贷契约债务人的权利,唐朝法律确立了哪些规则?
(3)唐朝法律如何维护和规范借贷关系?(2015-非法学-分析69)
《唐律疏议·杂律》:“诸买奴婢、马牛驼骡驴,已过价……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
《疏议》曰:“若立券之后,有旧病,而买时不知,立券后始知者,三日内听悔。三日外无疾病,故相欺罔而欲悔者,市如法,违者笞四十;若有病欺,不受悔者,亦笞四十。”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规定了买卖契约中规范反悔行为的何种制度?
(2)《疏议》是如何对律文作进一步阐释的?(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2014-法学-分析 38)
诸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同籍及期亲为一家。即杀虽先后,事应同断;或应合同断,而发有先后者:皆是。奴婢、部曲非),及支解人者(谓杀人而支解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
【疏】议曰……问曰:假有部曲若奴,杀别人部曲、奴婢一家三人,或支解,依例“有犯各准良人”,合人十恶以否?答曰:部曲、奴婢虽与良人有殊,至于同类杀三人及支解者,不可别为差等。坐同良人,还入十恶。
-《唐律疏议·贼盗》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在唐律中定为何罪?如何处罚?
(2)“杀一家非死罪三人”中的“人”须是什么身份? (3)部曲、奴婢杀“部曲、奴婢一家三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4)该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2022-法学-分析 38)
《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榜无证见;或傍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依照唐律的上述规定,疑罪分为哪儿种情形?
(3)唐律关于法官处理疑狱的规定是什么?(4)如何评价唐律的这一规定?(2013‖法学-分析 69)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疏】议曰,“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唐律疏议》卷六《名例》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何谓“化外人”?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②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2)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2011-法学-分析 38)
材料一: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2014-非法学-分析 69)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广州都督嘗(姓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太宗)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新唐书·刑法志》 (1)仁弘被控何罪?唐太宗是如何处理此案的?
(2)按照唐朝的八议制度,仁弘受到宽贷的原因是什么?
(3)唐律关于八议的规定是什么?八议的历史渊源和影响是什么?(2020-法学-分析 38)
材料一:
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赔),受赃者备之。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
--《唐律疏议·名例》
材料二: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1)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材料一体现了唐律的何种刑罚原则?该原则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②材料一中允许“收赎”的情况有哪些?
(2)结合材料一,阐述材料二的内涵。(2015-法学-分析 38)
《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
(2)试结合引文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上述原则?
(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2010-非法学-分析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