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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学和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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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广州都督嘗(姓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太宗)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新唐书·刑法志》 (1)仁弘被控何罪?唐太宗是如何处理此案的?
(2)按照唐朝的八议制度,仁弘受到宽贷的原因是什么?
(3)唐律关于八议的规定是什么?八议的历史渊源和影响是什么?(2020-法学-分析 38)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仁弘被控犯赃罪,应处死刑。唐太宗宽贷了仁弘的死罪,免为庶人。
(2)因其对国家有大功勋,属于八议中的“议功”。
(3)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此八类贵族官僚犯罪,可受到减免刑罚等优待。应八议者犯死罪,先由司法官将其罪行和符合议的条件上奏,再由大臣集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决;犯流刑以下罪,依律减一等处刑。犯“十恶”者,不在八议之列。
渊源:八议源于西周的“八辟”,曹魏时正式人律。
影响:八议是古代优遇贵族官僚的特权法律制度,至唐趋于系统化和完备化,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
【考点解读】本题考查了六赃、八议。前两问的答案来自材料,第三问是对基本知识点的考查。法制史分析题的前几问答案经常来自于材料本身,因此同学们要学会到材料中去找关键词。
考研法学和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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