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决定一般应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才能作出,但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未针对通知书指出的可驳回缺陷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和/或证据,也未针对该缺陷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仅修改错别字或更换看了表述方式而技术方案没有实质上的改变,则审查员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6.1.1节规定,驳回决定一般应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才能作出,但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未针对通知书指出的可驳回缺陷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和/或证据,也未针对该缺陷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仅修改错别字或更换看了表述方式而技术方案没有实质上的改变,则审查员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因此,该说法是正确的。【难度等级】易
相关知识点:
首次答复不力可直接驳回
题目纠错
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