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题目详情
CB6B59E2C19000016ADB129016ED117B
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211
多选题

关于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
B
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至少两个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
C
当权利要求涉及数值范围时,应给出数值范围两端值附近的实施例。
D
当权利要求涉及数值范围且数值范围较宽时,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

解析:

【解析】《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规定:“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因此,A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规定:“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至少两个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因此,B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规定:“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通常应给出两端值附近(最好是两端值)的实施例,当数值范围较宽时,还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但是,如果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并非涉及数值范围,那么并非必须满足这样的要求。因此,C和D选项错误。【难度等级】中

相关知识点:

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要点

题目纠错
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核实优先权的内容包括: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必须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单选题

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决定一般应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才能作出,但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未针对通知书指出的可驳回缺陷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和/或证据,也未针对该缺陷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仅修改错别字或更换看了表述方式而技术方案没有实质上的改变,则审查员可以直接作出驳回决定。

单选题

实质审查程序中,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审查员应当接收该答复并继续审查。

单选题

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始后续的审查程序,如果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决定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应当予以考虑。

单选题

在复审后的继续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不得作出与复审决定结论相反的驳回决定。

单选题

从节约程序方面考虑,审查员必须在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即审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所有规定。

单选题

在前一阶段的发明实质审查中,审查员未对某项或某几项权利要求提出审查意见,经继续审查后,发现其中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则审查员应当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单选题

由于对在先申请中的发明作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完善,申请人在其后申请中,增加了在先申请中没有的技术方案,审查员在核实优先权时,应以在后申请增加内容为理由断定该申请优先权要求不成立。

单选题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必要时可以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单选题

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修改权利要求中错误的附图标记以及权利要求中错误的引用关系。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