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确定项目定义
B、 项目立项
C、 确定建设任务
D、 项目组织
答案:B
解析:解析:项目决策的标志是项目立项
A、 确定项目定义
B、 项目立项
C、 确定建设任务
D、 项目组织
答案:B
解析:解析:项目决策的标志是项目立项
A. 14
B. 20
C. 28
D. 30
解析:解析: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A. 沟通的主体是沟通过程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B. 判断沟通能力的基本尺度是恰如其分和沟通效益
C. 判断沟通能力的强弱重要标准是语言的交流
D. 沟通的能力包含表达能力.争辩能力和倾听能力
解析:解析:其中,恰如其分和沟通效益是人们判断沟通能力的基本尺度。
A. 组织
B. 管理
C. 技术
D. 经济
解析:解析: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即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
A. 用工程网络计划方法编制进度计划
B. 承发包模式选择
C. 项目招标进度控制
D.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解析:解析: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可发现关键工作和关键路线,也可知道非关键工作可使用的时差,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有利于实现进度控制的科学化。承发包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工程实施的组织和协调。为了实现进度目标,应选择合理的合同结构,以避免过多的合同交界面而影响工程的进展。工程物资的采购模式对进度也有直接的影响,对此应作比较分析。为实现进度目标,不但应进行进度控制,还应注意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进度失控的风险量。
A. 属于一次性的系统
B. 需要进行第三方认证
C. 仅涉及施工承包单位
D. 需要通过业主方认证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面向项目对象而建立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与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相融合,是一次性的质量工作体系,并非永久性的质量管理体系
A. 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预评价
B.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分和环节要求在设计文件中进行注明
C. 对于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提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D. 在工程总概算中,应明确工程安全环保设施费用、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
E. 办理各种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
解析:解析:(一)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A. 非关键工作时差
B. 关键线路长度
C. 工作组织关系
D. 工作工艺过程
E. 工作持续时间
解析:解析:(一)网络计划调整的内容( 1 )调整关键线路的长度;( 2 )调整非关键工作时差;( 3 )增、减工作项目;( 4 )调整逻辑关系;( 5 )重新估计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6 )对资源的投入作相应调整。
A. 1—2—4—7
B. 1—2—3—6—7
C. 1—2—3—5—7
D. 1—3—6—7
解析:解析:2.关键线路自始至终全部由关键工作组成的线路为关键线路,或线路上总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为关键线路。网络图上的关键线路可用双线或粗线标注。故1-2-3-5-7线路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
A. 1
B. 10
C. 3
D. 30
解析:解析:3)死亡事故,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有二种分类方法,一种是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一种是按伤亡或经济损失分类,(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事故分为:(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能引起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的事故,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2)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股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105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3)死亡事故,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A.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B.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C. 投标截止日期
D. 合同的主要条款
E.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选项分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式。(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