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 ),药品核查中心负责建立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的相关制度,由药品核查中心制定公布。
信息中心负责建立( ),对药品实行编码管理,汇集药品注册申报、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相关报告、审评、核查、检验、审批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的审批、备案、报告等信息,并持续更新。药品品种档案和编码管理的相关制度,由信息中心制定公布。
药品注册检验时限规定:样品检验时限为( ),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同时进行的时限为九十日;
药品注册核查时限规定: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 )内通知药品核查中心启动核查,并同时通知申请人;
审批类变更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为( ),补充申请合并申报事项的,审评时限为八十日,其中涉及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审查、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审评时限为二百日;
药品注册申请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
药品注册申请中,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资料的,应当( )。
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可以提出撤回申请。同意撤回申请的,()终止其注册程序,并告知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等技术机构。
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需要申请人在原申报资料基础上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药品审评中心原则上提出一次补充资料要求,列明全部问题后,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在( )内补充提交资料。申请人应当一次性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药品审评时限。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请人全部补充资料后启动审评,审评时限延长三分之一;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审评时限延长四分之一。
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按照规定需要在告知时一并退回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退回。申请人应当在( )内完成补正资料。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无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逾期未告知申请人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