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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当跑道的覆盖范围至少有一个三分之一跑道表面超过 25%时,则认为此跑道受到了污 染。但只要所有三分之一跑道的污染物覆盖率都评估为低于 25%的临界值时,机组人员就 可认定其为( )跑道。
11、航空公司在跑道表面有超过 13 毫米(1/2 英寸)(含)深的积水或当量厚度(各种污 染物水当量关系参见《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民航规〔2021〕32 号) 的附件 15)的雪浆时,或者跑道状况代码为 ( ) 及以下时,禁止起降。
10、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安全运行, 良好的机组标准操作程序(SOP)是降低风险的主要 手段,除正常程序以外,还应关注以下风险:
9、在有关的气象报告、预报或两者组合表明目的地机场跑道在预计着陆时刻可能是湿的 时,该目的地机场的有效跑道长度应当至少为 CCAR-121 部 195 条(b)款所要求的跑道 长度的 ( )%,否则,该飞机不得起飞。如果在湿跑道上的实际着陆技术证明,对特 定型号的飞机, 已经批准了某一较短但不小于 195 条(b)款要求的着陆距离,并且已经 载入飞机飞行手册,航空公司则可以按照手册的要求执行。
8、所需着陆距离(RLD):在 CCAR-25 部中第 125 条所要求的审定着陆距离基础上,再加 上适用的运行规章所定义的飞行前的计划安全余量所得到的着陆距离(例如,干跑道条件 下,CCAR-121 部第 195 条中关于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放行所要求的所需着陆距离为审 定着陆距离除以0.6)。
7、运行着陆距离(OLD):根据报告的气象和道面条件、标高、跑道坡度、飞机重量、飞机 构型、进场速度、自动着陆系统或 HUD 系统的使用,以及预计着陆时将要使用的减速设备 等条件所对应的着陆距离。该距离中( )任何的安全余量,代表了飞机在此条件下的最 佳性能。
6、关于审定着陆距离:根据 CCAR-25 部第 125 条规定,按人工驾驶着陆、 人工最大刹 车,以入口速度(VREF)、50 英尺(15 米)高进跑道、水平干跑道、标准大气温度计算的从 跑道入口到全停时所用的距离。审定着陆距离也称演示着陆距离(Demonstrated Landing Distance),它未包含任何安全余量,使用自动刹车、自动着陆系统、平视引导(HUD)系 统或反推,审定着陆距离通常等于运行着陆距离。
5、关于湿雪(WET SNOW)的定义:
4、关于干雪(DRY SNOW)的定义:
3、对于污染跑道的定义:跑道正在或计划使用的长度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区域,有很大一 部分(不管是否为孤立区域)都覆盖有压实的雪、干雪、( )、( )、( )、冰和 ( ) 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