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必要时可不受此限,但也不得超过40个字。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新兴领域和新兴技术不断涌现。有些领域所使用的技术术语通常具有较长的名称。适当放宽发明名称的字数限制,有利于准确的表明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适应技术发展的要求,满足广大创新主题的需要。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1节规定:“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必要时可不受此限,但也不得超过60个字。”因此,上述说法错误。【难度等级】易
相关知识点:
发明名称字数规定要记清
题目纠错
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相关题目
单选题
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情形的有:
单选题
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的下列操作哪些是不恰当的:
单选题
下列关于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单选题
申请人X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提交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于2021年5月6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于2023年1月19日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申请人下列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哪些符合规定:
单选题
以下满足实质审查过程中主动修改的时机的有:
单选题
以下关于实质审查程序中申请文件的核查,说法错误的有:
单选题
以下关于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修改,说法正确的有:
单选题
关于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有:
单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哪些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