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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执法证考试题库
998
单选题

甲购买乙公司一批车辆,双方约定分期付款,乙公司交付了车辆,等到甲付完货款,车辆所有权归甲。为了防止甲不继续支付货款,乙公司在这些车辆上安装了定位监控系统。甲找丙通过技术手段破坏了定位监控系统后,将车辆变卖。丙构成( )

A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D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界定,具体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1. 案情分析与法律定性 * **行为对象**:乙公司在车辆上安装的“定位监控系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安装在车辆上的定位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或本身就是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功能是对车辆位置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传输。 * **行为方式**:丙通过技术手段“破坏”了该定位监控系统。这里的“破坏”通常指对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 **后果**:甲随后将车辆变卖,说明定位系统失效,乙公司失去了对车辆的监控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财产损失或系统功能丧失)。 ### 2. 选项辨析 * **A.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在本案中,丙通过技术手段使定位监控系统失效,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干扰和破坏,且导致了乙公司无法监控车辆、甲得以非法处置车辆的严重后果,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 **B.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错误)** 该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本案中的车辆定位系统属于民用商业系统,不属于上述特定领域,因此不构成此罪。 * **C.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错误)** 该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强调的是“控制”,即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但并未必然导致系统功能的破坏或瘫痪。虽然丙的行为可能包含控制环节,但题干明确强调是“破坏”了系统,且目的是为了让甲能够逃避监管并变卖车辆,其核心危害在于系统功能的丧失(破坏),而非仅仅获取控制权。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通常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D.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错误)** 该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虽然丙的行为在客观上帮助了甲,但丙是直接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这属于正犯行为,且刑法有专门的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评价该行为。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应直接定性地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不是作为帮助犯处理。此外,帮信罪通常针对的是提供通用技术支持的情形,而本案是直接针对特定系统进行破坏。 ### 3. 结论 丙的行为直接导致车辆定位监控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失效,后果严重,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 故正确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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