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47.下列情形中,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的是( )
A
某县公安局办理路某故意伤害案,发现其同时涉嫌邻县一起抢夺案
B
某县公安局办理陶某盗窃案,经侦查发现了陶某父亲事前参与犯罪策划,并在事后销赃
C
某县公安局办理赵某、郑某抢劫案,发现赵某抢劫后逃往邻县,又因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D
杨某为了抢劫银行而盗窃某工厂保卫科枪支,并将枪存放在朋友陈某家中避风头,3个月后将枪取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并案侦查**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1. **一人犯数罪的**;
2. **共同犯罪的**;
3.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4. **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下面对各选项进行具体分析:
* **A项:符合“一人犯数罪”的情形。**
路某既涉嫌故意伤害案,又涉嫌抢夺案,属于同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不同犯罪行为。虽然抢夺案发生在邻县,但为了全面查清路某的犯罪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 **B项:符合“共同犯罪”及“关联犯罪”的情形。**
陶某父亲事前参与策划(构成共犯),事后销赃(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作为盗窃罪的后续行为)。陶某与其父亲的行为存在紧密的法律和事实关联,属于共同犯罪或关联犯罪范畴,并案侦查有利于查清全案事实。
* **C项:符合“一人犯数罪”及“流窜作案”的关联情形。**
赵某在实施抢劫后逃往邻县又实施盗窃,属于同一人在不同地区实施的不同犯罪。虽然盗窃由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鉴于两案系同一人所为,且存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和人身危险性上的关联,原办案机关(某县公安局)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与相关机关协调后进行并案侦查,或者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并案处理。在司法实践和考试理论中,一人犯数罪通常适用并案侦查以提高效率。
* **D项:符合“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情形。**
杨某盗窃枪支是为了抢劫银行(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的关联),并将枪支存放在陈某家中(陈某可能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或窝藏罪)。杨某的盗窃枪支、抢劫预备/实施行为与陈某的存枪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和事实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清枪支流向、犯罪预谋过程以及各嫌疑人的具体责任,符合“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规定。
综上所述,A、B、C、D 四项所述情形均符合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法定条件。
故正确答案为:**ABCD**
题目纠错
刑事诉讼法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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