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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支持各行业、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选拔培养一批国际标准化领军人才和技术人才。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举办标准化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健全技能竞赛规则、科目等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知识普及,推动社会对优秀技能人才的认可。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鼓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或兼任企业标准化总监,运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生产经营质量,促进形成优质产品和服务品牌。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支持各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地方政府发挥人才优势,组建标准化智库,有条件的标准化研究机构积极争取入选国家高端智库,推动相关领域标准化创新发展。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加快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加大对标准化专业教育教材、教学资源建设的支持力度。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建立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课程体系,促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推行“专业+标准化教育”的融合教育,培育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积极推荐标准化人才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评选表彰,推动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表彰。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支持在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开展职称评审过程中,将标准制定等作为评价指标,更好促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完善标准化相关职业分类体系和职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资格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健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