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许诺提拔某下属,教唆下属发手机信息骚扰自己的情敌;
B、乙冒充法院的法警,骗取某民事诉讼对象多次请客吃饭;
C、丙因不满陈某告发自己偷东西把陈某打伤;
D、丁多次殴打夏某
E、
F、
G、
H、
I、
J、
答案:D
解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来看,以下情形应当从重处罚:法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A、甲许诺提拔某下属,教唆下属发手机信息骚扰自己的情敌;
B、乙冒充法院的法警,骗取某民事诉讼对象多次请客吃饭;
C、丙因不满陈某告发自己偷东西把陈某打伤;
D、丁多次殴打夏某
E、
F、
G、
H、
I、
J、
答案:D
解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来看,以下情形应当从重处罚:法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A. 甲不承认作案,侦查人员将甲双手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仅仅脚尖能着地
B. 对乙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 对丙进行引诱,说“甲、乙是村里的混混,只要你指证是他们作案,就可以把他们送进监狱,村里就太平了”
D. 对丁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排除的证据]:选项ABCD中的所有行为都是非法取证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证据都应当被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证据。其中,选项A属于刑讯逼供,选项B和C属于引诱、诱供,选项D属于恐吓、威胁。
A. 泄露内幕信息罪
B.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
C.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甲从银行工作人员乙那里非法购买了大约500份银行客户的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收买、非法提供、买卖、非法获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A. 张某参与了一起结伙斗殴案后,躲在家里数日。经妻子规劝后,准备去公安派出所交代自己的违法事实,就在前往公安派出所的途中,被办案民警抓获,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B. 陈某因报复华某,砸毁了华某家的大门,陈某赔偿了一切费用,但华某就是不肯原谅陈某;
C. 黄某因诈骗被抓获,根据他交代的线索,公安机关破获了数起盗窃案;
D. 朱某因自己嫖娼的事被刘某发现后,被刘某逼着替他教训了生意上的对手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基础知识] 题目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刑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罚罪相当,即罚当其罪。而根据减轻处罚的情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赔偿损失、积极赔偿损失等可以减轻处罚。选项B中的陈某已经赔偿了一切费用,但受害人不原谅他,这并不属于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形,因此是不正确的选项。
A. 不在犯罪现场
B.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C. 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D. 曾因勇救落水儿童被政府表彰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证据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属于刑事责任能力人群,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如果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辩护律师也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如果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同样需要及时告知公安机关。而曾因勇救落水儿童被政府表彰的情况与告知公安机关无关,故选项ABC是正确的答案。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宪法修正案。题目解析:2018年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是正确的。这道题考察了《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其中2018年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了宪法。因此,答案为A。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精神病人保护性约束措施]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未实施暴力行为前,除紧急情况外,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因此,选项B错误,不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只能在经过相关手续后将其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 公司清算、妨害清算罪。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时应先偿付债务,再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则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妨害公司清算罪是指妨害公司清算,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甲公司清算时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甲公司直接负责的人员应该以涉嫌妨害清算罪追究刑事责任,故选A。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因此该案可以由B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答案为A选项“正确”。
A. 汪某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
B. 刘某虐待其父致死
C. 某私企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经手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D. 杨某,水利局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立案侦查] 题目解析: 公安机关应当对刘某虐待其父致死和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经手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两种行为立案侦查。刘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构成刑事犯罪;王某的行为属于贪污罪,也构成刑事犯罪。汪某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刑事立案侦查的范畴;杨某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的行为虽然不符合工作要求,但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不需要立案侦查。
A. 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B. 赵某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
C. 发现赵某有其他违法行为
D. 赵某不满14周岁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法] 题目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者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或者已经受到过治安处罚,或者情节轻微,或者已经被判刑服刑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选项A与D符合该规定。选项B的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或者提请审查起诉。选项C则需要另行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