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可以对全部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B、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C、 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D、 国营贸易企业就是我国过去所称的国营企业
答案:C
解析:解析:(1)选项A: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2)选项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3)选项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是否在国际贸易中享有专营权或特许权,“与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无必然联系”。
A、 国家可以对全部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B、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C、 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D、 国营贸易企业就是我国过去所称的国营企业
答案:C
解析:解析:(1)选项A: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2)选项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3)选项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是否在国际贸易中享有专营权或特许权,“与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无必然联系”。
A. 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甲公司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 乙公司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 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 乙公司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解析:解析:(1)乙公司8月1日的回复将标的物从实木沙发修改为布艺沙发,属于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同时,甲公司的原要约失效;(2)乙公司8月3日的传真将其8月1日“新要约”的标的物从布艺沙发再次修改为实木沙发,产生了另一个新要约,但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8月3日的新要约并未答复同意,合同尚未成立。
A.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末予答复,视为默认
D.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解析:解析:债务加重如果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A.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由人民法院直接认定,原、被告均不承担举证责任
B.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C.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D.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解析:解析:在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被诉垄断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承担举证责任,即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举证责任倒置。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仍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A. 乙可以要求甲停止开该货车跑长途的行为
B. 如果货车价值减少,乙有权要求甲恢复货车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C. 货车价值减少,如果甲不恢复抵押物价值也不提供担保,乙有权要求甲提前还款
D. “到期甲不还款,货车归乙所有”的约定有效
解析:解析:选项D中约定是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无效。
A. 太阳
B. 月亮
C. 星星
D. 海域
解析:解析:(1)选项ABC:不能为人力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不属于《民法典》物权编意义上的物;(2)选项D: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选项D)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A. 因混同而消灭
B. 因混合而消灭
C. 因结婚而消灭
D. 因免除而消灭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混同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结婚并非导致混同的原因;(2)选项B错误:混合是添附的一种,不会导致债权债务的消灭;(3)选项C错误:结婚并不必然导致债权债务的消灭。
A. 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 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 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 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
A.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解析:解析: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A. 《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B. 《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C. 《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D.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解析: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非确定性规范是指规范没有具体的行为模式或具体的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具体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选项A属于委任性规范;选项B和选项C属于准用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