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 附始期的合同
D、 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D
解析:解析: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因为解除期限也称“终期”,本题中“乙死亡”是必然事件,故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又因为期限到来后,租赁合同终止,所以是附终期的合同,选项D正确。
A、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 附始期的合同
D、 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D
解析:解析: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因为解除期限也称“终期”,本题中“乙死亡”是必然事件,故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又因为期限到来后,租赁合同终止,所以是附终期的合同,选项D正确。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 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析:解析: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错误。在表决合伙人入伙这一事项时,有限合伙人拥有表决权,所以选项C错误。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D正确。
A.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主动作出除权判决
B.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申请人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
C. 除权判决作出后,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向票据上的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D. 除权判决作出后,利害关系人不能请求撤销
解析:解析:(1)选项AB:公示催告期届满,无(真正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选项D: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A.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会受到和解协议的影响
B. 破产和解是强制和解,和解协议由法定多数表决即可通过,部分不同意的债权人也要受协议拘束
C.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破产管理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
解析:解析:(1)选项A: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2)选项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3)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A.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B. 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C. 国有股东因解散、破产、减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D. 国有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A. 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 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 即便未通知伟东公司,债权转让协议仍然对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有效
解析: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
A.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我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
C.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可以参照《外商投资法》
D.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不适用《外商投资法》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D错误。
A. 就设备质量存在瑕疵,乙应直接向丙索赔
B. 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 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可见,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前提是,当事人三方事先对此有约定。本题中,甲、乙、丙并未对此作出约定。(2)选项B正确: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选项C正确: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4)选项D错误: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A.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
B. 发行人的高级经理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C.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D.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解析:解析: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A. 维修费2000元应由甲公司承担
B. 甲公司无权在租赁期限内单方决定调高租金
C. 甲公司在租期内将房屋出卖应征得乙的同意
D. 甲公司出卖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1)选项A: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选项B: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有效,出租人不得单方决定调高;(3)选项CD: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除法定特殊情形外,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A. 已经连续240日持有甲公司1.2%股份的乙有限责任公司
B. 已经连续360日持有甲公司0.8%股份的李某
C. 已经连续90日持有甲公司5%股份的郑某
D. 已经连续200日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赵某
解析:解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