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见证点通常指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
B、 见证点,施工方应该在施工完后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C、 待检点包括隐蔽工程等
D、 待检点施工检查前必须自检完成
E、 待检点应提前50h通知监理单位
答案:BE
解析:解析: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根据现场工程监理机构的要求,施工作业质量控制点,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细分为”见证点”和”待检点”进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凡属”见证点”的施工作业,如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施工方必须在该项作业开始前,书面通知现场监理机构到位旁站,见证施工作业过程;凡属”待检点”的施工作业,如隐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须在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然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过项目监理机构检査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A、 见证点通常指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
B、 见证点,施工方应该在施工完后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C、 待检点包括隐蔽工程等
D、 待检点施工检查前必须自检完成
E、 待检点应提前50h通知监理单位
答案:BE
解析:解析: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根据现场工程监理机构的要求,施工作业质量控制点,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细分为”见证点”和”待检点”进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凡属”见证点”的施工作业,如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施工方必须在该项作业开始前,书面通知现场监理机构到位旁站,见证施工作业过程;凡属”待检点”的施工作业,如隐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须在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然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过项目监理机构检査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A. 收集工程进度实际值
B. 进行进度目标的调整
C. 进行工程进度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D. 进行项目目标分解,确定目标控制的计划值
解析:解析: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进度的步骤如下。1、工程进度目标的逐层分解;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度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3、如有必要,则调整工程进度目标。
A. 解决手工计算难以承担的困难
B. 确保工程网络计划计算的准确性
C. 编制计划精确,后续无需调整
D. 有利于编制资源需求计划
解析:解析:计算机辅助工程网络计划编制的意义如下:(1)解决当工程网络计划计算量大,而手工计算难以承担的困难;(2)确保工程网络计划计算的准确性;(3)有利于工程网络计划及时调整;(4)有利于编制资源需求计划等。
A. 5
B. 7
C. 14
D. 28
解析:解析: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A. 对工程进度的目标进行逐层分解
B. 定期对工程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对比
C. 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及其影响
D. 按照进度控制的要求,收集工程进度实际值
解析:解析: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进度的步骤如下。1.工程进度目标的逐层分解。
A. 施工单位
B. 设计单位
C. 监理单位
D. 检测单位
解析:解析: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A. 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B. 物资采购工作进度
C. 征地拆迁工作进度
D. 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工作进度
E. 设计工作进度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选项分析】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A. 11
B. 9
C. 12
D. 15
解析:解析:计算工期为:2+3+4+2=11天。
A. 分布状态观察分析
B. 分布形状观察分析
C. 分布位置观察分析
D. 分布空间观察分析
E. 分布趋势观察分析
解析:解析:直方图法的观察分析包括:1.通过分布形状观察分析;2.通过分布位置观察分析。
A. 交叉
B. 汇合
C. 分流
D. 断路
解析:解析:在双代号网络图中,为了正确地表达图中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往往需要应用虚箭线。虚箭线是实际工作中并不存在的一项虚设工作,故它们既不占用时间,也不消耗资源,一般起着工作之间的联系、区分和断路三个作用。
A. 工程量发生变化,引起承包商费用的增加
B. 货币出现贬值,导致承包商实际费用的增加
C. 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D.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而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E. 施工中出现了承包商难以预计的地下暗河,导致费用增加
解析:解析:(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4.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用的索赔。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