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B、 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大值
C、 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D、 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大值
答案:C
解析:解析:自由时差计算,C正确。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的各个紧后工作的总时差TF加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A、 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B、 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大值
C、 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D、 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大值
答案:C
解析:解析:自由时差计算,C正确。工作自由时差等于该工作与其所有紧后工作时间间隔的最小值工作总时差等于该工作的各个紧后工作的总时差TF加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A. 按验收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B. 返工后可以验收
C. 请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 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验收
解析:解析:(3)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A. 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
B. 规模大小和委托方式
C. 规模大小和合同结构
D. 质量目标和合同结构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一般形成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这是由其实施任务的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所决定的。
A. 业主方可以委托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包单位
B. 业主方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C. 业主方可以委托一个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包单位
D. 不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E. 可以将一个工程肢解发包
解析:解析:施工任务的委托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1)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2)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 )业主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委托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故ABC正确
A. 单位工程
B. 分部工程
C. 分项工程
D. 检验批
解析:解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A. 制造质量证明书
B. 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
C. 检验证书
D. 使用说明书
解析:解析: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包括:(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A. 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B. 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C. 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
D. 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解析:解析: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A. 分包单位
B. 承包人
C. 工程师
D. 政府有关机构
解析:解析: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査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
A. 当工程师没有参与验收,如果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有权拒绝
B. 重新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工期给予顺延
C. 重新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 重新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工期不予顺延
解析:解析:监理人的检査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A. 单价合同
B. 固定总价合同
C. 变动总价合同
D. 成本加酬金合同
解析:解析: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A. 15天
B. 30天
C. 3个月
D. 6个月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选项分析】对于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