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请论述良法的标准,并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打造良法。(2017-非法学-论述 70)
答案解析
(2)打造良法需要做到:一是必须坚持民主立法,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自己的关切,从而吸收一切合理的意见;二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的前瞻性;三是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度,加强立法备案、批准,防止出现“恶法”或“劣法”。
(上述各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展开合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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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1日,栗园村村委会与本村农户刘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村集体的耕地A地块交由刘家承包经营;承包期为1998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2012年5月1日,刘家与相邻B地块的承。包户张家签订合同,约定:刘家有权在B地块取水浇田,每年支付 2000元。刘家未对该权利申请登记6月1日刘家到B地块取水时,张家以刘家取水的权利未登记为由,不允许其取水
2019年4月1日,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本村农户李家,双方约定:李家有权于2019年4月10日至2030年3月31日使用A地块,每年支付 500元/亩;刘家应于4月10日前交付A地块。4月5日,本村农户赵家得知刘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李家,于是找到刘家,请求刘家将 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自己,并表示愿意每年支付 700 元/亩、刘家遂与赵家签订合同,并在当天交付了A地块。次日,李家发现赵家在使用A地块,要求赵家返还。
(1)张家不允许刘家取水的理由是否成立? (2)刘家与李家之间关于李家使用A地块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
(3)李家是否有权要求赵家返还 A地块?(2020-法学-38)
简述地役权的特征。(2019-法学-33,2019-非法学-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2)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2014-非法学-58)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 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为什么?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2014-法学-38)
试论物权的保护。(2015-法学-36)
1998年1月,甲、乙结婚,次年11月女儿丙出生。2007年3月,乙病故,甲将丙托付给自己的父母照顾,自己外出打工。甲在打工时认识了丁,二人合伙做生意并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名下。2021年9月6日,甲、丁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途中遭遇车祸,甲当场身亡,丁受轻伤。此时丁已怀有身孕。
丙在办理父亲甲丧事期间,得知甲名下有一套房屋,遂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并根据公证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丙以市价将房屋卖给戊,并以房屋已出售为由要求丁搬离。丁遂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丙和戊办理房屋过户时因有异议登记而无法过户。戊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要求丁注销异议登记。丁则主张自己是房屋共有人,要求分割该房屋,并主张丙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丙无权处分而无效。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丙与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2)戊是否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3)丁是否有权请求分割房屋?
(4)丁腹中的胎儿是否有权取得甲的部分遗产?(2022-法学-3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该不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2018-非法学-56)
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后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在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成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2016非法学-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