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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疑难投诉组将其他类升级投诉待定工单下派至各县公司后,各县公司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为客户处理,如无法立即处理,需上报有关部门(市场部、政企),各部门在四小时内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处理时间,向客户说明情况,客户认可则引导客户撤诉;如客户仍不认可,八小时内上报至市公司疑难投诉组,共同制定拦截方案,再次联系客户,尽全力拦截(客户撤诉后务必查询是否撤诉成功,撤诉不成功则会生成正式转办单)。
市公司疑难投诉组将网络类升级投诉待定工单下派至网络部后,网络部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与客户约定上门时间,分公司市场部或网络部四小时内安排人员上门测试,当场解决的问题引导客户当面撤诉;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明确处理方案及具体时限,并向客户说明情况,如客户仍不认可,八小时内上报至市公司疑难投诉组,共同制定拦截方案,再次联系客户,尽全力拦截(客户撤诉后务必查询是否撤诉成功,撤诉不成功则会生成正式转办单)。
各单位在接到潜在升级投诉工单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为客户处理,如无法立即处理,需上报有关部门(市场部、政企),各部门在四小时内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处理时间,向客户说明情况,如客户仍不认可,八小时内上报至分公司投诉处理疑难组,共同制定拦截方案,再次联系客户,尽全力拦截。
各单位在接到潜在升级投诉工单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为客户处理,如无法立即处理,需上报有关部门(市场部、政企),各部门在四小时内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处理时间,向客户说明情况,如客户仍不认可,24小时内上报至分公司投诉处理疑难组,共同制定拦截方案,再次联系客户,尽全力拦截。
网络类潜在升级投诉工单,分公司网络部接到工单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与客户约定上门时间,四小时内安排人员上门测试,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明确处理方案及具体时限,并向客户说明情况,如客户仍不认可,八小时内上报至分公司投诉处理疑难组,共同制定拦截方案,再次联系客户,尽全力拦截。
公文、信函等升级投诉汇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户投诉内容、投诉查证情况(附客户申请业务的受理单、使用业务产生费用的话费帐/清单、网络/帐务提供的各类原始记录等)、与客户联系答复情况,客户签署的投诉结办单扫描件等。如果客户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应详细说明客户不满意的原因及我公司的处理意见,并提供保存我公司与客户间交流的原始录音或客户签字书面材料等。
客户通过公文、信函等升级投诉查证并回复完毕后,责任单位应将投诉具体处理情况整理上报省公司客户服务部。
责任单位接省公司转派公文、信函等升级投诉邮件后,需汇总前期处理的有效材料(如客户已有的投诉处理汇报材料、客户签字的投诉结办单、消协、公安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等)上报省公司,便于省公司及时与省消协沟通回复
责任单位接到转办后,首先判断客户投诉内容是否可以直接答复,如可以,则直接答复客户,并结办工单;如不能直接答复客户则按职责派至具体业务部门查证处理。
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收到省消协转派工单后,根据客户投诉内容以邮件方式转派至责任单位升级投诉接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