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37、 安全带、安全绳检测周期如何规定?
答:每半年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检测
136、 高空作业使用安全绳(带)时应注意什么?
答:安全绳(带)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m。安全绳(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绳(带),严禁一根安全绳(带)上拴挂几个人。
135、 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应注意什么?
答: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
134、 在站内作业,股道内停有列车或车辆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禁止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 m ,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列车。
133、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料具如何放置?
答: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并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建筑限界,两线间距离小于6.5m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第3.6.7条 胶接绝缘接头拉开时,应立即复紧两端各50 m线路的扣件,限 速不超过160 km/h,并及时进行永久处理。发现绝缘失效时,应及时进行临时处 理并在温度适宜时进行永久处理。
第3.6.6条 道岔内钢轨重伤比照道岔内钢轨折断进行处理。道岔的辙叉、 尖轨及钢轨伤损更换后不能焊接时,应临时处理并限速(速度不超过160km/h), 并尽快恢复原结构。
第3.6.5条 道岔内钢轨折断处理。
发现道岔尖轨、基本轨、可动心轨、翼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进行处理。
1. 紧急处理
(1)断缝位于尖轨与基本轨、可动心轨与翼轨密贴段范围以外,且能加固时, 处理办法和放行列车条件同钢轨折断处理。
(2)断缝位于尖轨与基本轨、可动心轨与翼轨密贴段范围以外不能加固或断 缝位于尖轨与基本轨、可动心轨与翼轨密贴段范围内,且直股或曲股之一可单独 放行列车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道岔开向,工务紧固,电务部门确认道岔 尖轨及心轨密贴状态,道岔应现场加锁或控制台单锁(具体加锁办法由铁路局规 定),视道岔型号和状态确定放行列车速度,但最高不得超过60 km/h,并派人看 守,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直股和曲股均不能放行列车时,应进行永久处理。
2. 永久处理
更换尖轨、基本轨或辙叉并焊接,焊接作业要求同钢轨折断永久处理。
第3.6.4条 钢轨折断处理。
发现钢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并根据现场情况釆取紧急处理、临时处理 或永久处理。
1. 紧急处理
当断缝不大于30 mm时,可在断缝处上夹板或臓包夹板,用急救器加固,拧紧 断缝前后各50 m范围内的扣件,并派专人看守,按不超过45 km/h速度放行列车, 且邻线限速不超过160 km/h。
2. 临时处理
当钢轨折损严重、断缝超过30皿或紧急处理后不能及时焊复时,应切除伤损 部分,在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安装接头夹板,用 10.9级螺栓拧紧,拧紧短轨前后各50m范围内的扣件,按不超过160 km/h速度放行 列车。
3. 永久处理
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宜于当日天窗内或在轨温适宜时临时要点进 行焊复。
第3.6.3条 钢轨重伤处理。
探伤检査发现钢轨重伤时,应及时切除重伤部分,实施焊复。探伤检查发现 焊缝重伤时,应及时组织加固处理或实施焊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