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反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申报、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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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将应当招标的项目拆分到招标限额以下,化整为零,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轻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诫勉或者调整职务。
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将应当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重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单一来源、技术要求高、不具备竞争性等为借口,将应当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重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集团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情节较轻的,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5年内不得在中石油企业重新录用。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处分影响期内岗位(技)工资考核晋档期不需要按照处分影响期时长进行相应延长。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职称和技能等级,不得参与后备人才推荐,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集团公司员工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含宣告缓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集团公司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留置、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戒毒等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劳动合同即行中止。中止劳动合同期间,所属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