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留置、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戒毒等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劳动合同即行中止。中止劳动合同期间,所属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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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重大风险事项和失、泄密事件,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金融衍生业务交易情况等相关材料,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集团公司员工违反规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农民工工资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通过加油卡、银行卡、移动支付、电子券等虚假充值、虚假结算、虚假消费,或利用促销优惠等套取现金、套取发票、套取电子券等谋取利益,初次违规且数额较小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初次违规但数额较大的,予以降级、撤职,屡查屡犯或者数额巨大的,直接予以开除,两人以上伙同违规的从重处理。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反决策、审批程序和资金授权等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或超越权限筹集和使用资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撤职或者开除。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因财务内控缺失或未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发生资金挪用、侵占、盗取、欺诈,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隐瞒资产不入账或者采取以租代购车辆、房产、设备等方式,形成账外资产,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经营投资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予以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履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监管机构查实并提出处分建议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反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申报、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