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或者利用表外公司、账外公司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情节较重的,予以()。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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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主要领导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或者记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未发生事故、事件的,视情节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备案,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审批,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重大风险事项和失、泄密事件,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金融衍生业务交易情况等相关材料,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集团公司员工违反规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农民工工资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