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项目概算未按规定进行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情节严重的,予以()。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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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组织对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环保设施进行检验、检修,设备有缺陷、无有效防护设施或超期限运行,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在制造、安装、施工、检修及验收工作中出现错误或缺陷,或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升级管控时段安排需要许可审批的危险作业且未执行升级审批,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对事故、事件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或防范措施不力,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主要领导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或者记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发生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未发生事故、事件的,视情节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