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一般程序为()
A
起草——审核——通过——公示
B
起草——通过——讨论——公示
C
起草——讨论——通过——公示
D
讨论——起草——通过——公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遵循以下法定程序:
1. **讨论**: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 **协商确定(通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 **公示或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虽然法律条文表述为“讨论”、“协商确定”、“公示/告知”,但在实际操作流程及各类考试的标准解读中,通常将其概括为四个步骤:
1. **起草**:用人单位首先拟定规章制度草案。
2. **讨论**:将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收集意见。
3. **通过**: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最终确定(通过)规章制度。
4. **公示**:将最终确定的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使其生效。
因此,正确的逻辑顺序是:先由单位**起草**草案,然后经过民主程序**讨论**,接着协商**通过**,最后进行**公示**。
选项分析:
* A项:审核并非法定的独立必经程序环节,且顺序不符合民主程序要求。
* B项:先通过后讨论违背了民主管理的初衷,讨论应在决定之前。
* C项:**起草——讨论——通过——公示**,符合法律规定及逻辑流程。
* D项:未起草无法进行讨论,逻辑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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