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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自轮运转车辆连挂运行时,由前进方向的第一位担当本务机;本务机必须双人值乘,本务机司机与补机司机保持联系,确保各提供动力的补机司机与本务机司机同步操纵;
674.自轮运转车辆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一次出乘作业标准,规范操纵,应熟悉线路、站场情况,必要时安排带道司机,严格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手比眼看”十六字令。
673.无动力挂运前,应组织开展“防脱落”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部件脱落、物品坠落。
672.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不得溜放、可通过驼峰。
671.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出车前、途中停留超过15分钟及收车后均应检查车辆走行部、悬挂部件、工作装置、装载加固的状态。
670.每日收车后,应对工务机械车进行检查保养,并按相关规定转储运行数据、及时分析。
669.每次作业完毕后,应检查保养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按相关规定转储运行数据、及时分析。
668.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严禁超速和臆测行车;注意线路状况,随时检查各仪表状态,遇有异响、异味、漏油、走行制动系统等与安全有关的总成或部件异常、信号显示不明、地面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显示不一致、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不应立即采取减速、停车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667.运行前,各机械车司机长应组织检查确认行车安全装备,进行制动机试验;走行传动系统、悬挂部件状态应良好;各工作装置、检测装置锁定到位、可靠,安全链拴挂有效;物料、工机具装载加固良好。
666.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试验电务车载设备(GYK、CIR、GMS)状态,核对GYK基本数据版本信息,确认状态完好,输入GYK各项参数、导入运行揭示数据文件并复核确认无误,正确选定CIR设备的运行线路、通信模式,注册车次功能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