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中列车始发前及途中,“三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列车上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各自填入检查记录并通知列车长处置,终到前已经修复的应在检查记录上标记并由“三乘”签字确认,一份交检车长退乘时上交车辆段,一份由列车保存交接。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列车设备检查记录错
相关题目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中列车长(列车值班员)领取票据时应核对( )、符号、起号、止号、( )。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中列车班组( )时,列车长(列车值班员)由( )随行,2人以上共同前往客运段票据库领取票据。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中列车长(列车值班员)领取票据时应核对票据名称、符号、起号、止号、数量。经清点无误后,客运段票库管账人员、管库人员与列车长及陪同人员共同在“( )领发(返库)单(财收-12-1)”上分别签认。其中,列车长(列车值班员)在领票人签收栏签字,陪同人在( )签字。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列车班组( )时,列车长(列车值班员)由陪同人员随行,2人以上共同前往客运段( )领取票据。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旅客列车的票据管理实行列车长负责制,列车长对票据的( )、使用、( )、交接全过程负责。
各列车班组乘务期间,列车扫码支付管理系统按照车补扫码支付交易信息进行结账和打印“结账凭证”的交易金额,应与列车移动补票系统结账打印的“车内补票移交报告(财收-17)”所列示的相应扫码支付车补票款( )。出现不符时,及时( ),按有关规定处理。现行列车补票现金交接与管理方式不变。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各列车班组乘务期间,列车扫码支付管理系统按照车补扫码支付交易信息进行结账和打印“结账凭证”的交易金额,应与列车移动补票系统结账打印的“车内补票移交报告(财收-17)”所列示的相应扫码支付车补票款相一致。出现不符时,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现行列车补票( )与( )不变。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各列车班组乘务期间,列车扫码支付管理系统按照车补扫码支付交易信息进行( )和打印“结账凭证”的交易金额,应与列车( )系统打印的“车内补票移交报告(财收-17)”所列示的相应扫码支付车补票款相一致。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旅客使用扫码支付列车补票款后,因发生线路中断、空调故障、旅客因病中途下车及列车挂失补等需办理退款时,按现行规定由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办理。到站通过原扫码方式办理( )、( )手续。
《集团公司站段运输收入管理实施细则》中列车办理补票时,根据旅客选择的现金、扫码支付方式,在( )上选择相应支付方式选项(如:1现金、2微信、3支付宝等)。列车补票系统按( )的支付方式进行结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