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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车站在进行旅客列车给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接水管、后开阀门;关闭阀门、再拔水管的作业程序(使用上水连接器的除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站台上有旅客集中乘降作业时,乘降区域作业车辆随车人员应下车步行引导后方可驶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客设函〔2023〕66号)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在门上设置相应标识和使用提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客设函〔2023〕66号)规定,各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保障,消防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客设函〔2023〕66号)规定,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场所(部位)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旅客、货主、外来人员宣传禁烟限烟的相关规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客设函〔2023〕66号)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4小时巡查一次。客站内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
《关于明确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站车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83号)规定,锂电池起火时会释放大量烟雾和刺激性气体,处置人员应做好防护,应在口鼻处系好湿毛巾等。
《关于明确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站车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83号)规定,含锂电池设备着火时,禁止使用防爆毯、灭火毯等覆盖或包裹方式灭火。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经营开发部关于规范客运车站共享充电宝管理的通知》(客管函〔2024〕105号)规定,在客运车站设置的共享充电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消防和3C强制认证要求。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优化旅客信息通知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3〕157号)规定,遇有始发列车晚点需推送晚点信息、单趟动车组列车晚点超30分钟及以上或大面积列车晚点需再次推送晚点信息,需集团公司向12306科创中心申请晚点列车信息推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