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农信行社高管履职“十个严禁”》(黔农信发〔2023〕4号),“违规开支”主要是指高管个人决定或以集体名义研究决定超预算、无预算、超合同(协议)约定、无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省联社相关规定的开支(含不动产购建)并实际实施,以及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形;“大额开支”是指单次开支超过()万元(含)及本行社上年税备前利润1%孰低、累计开支超过()万元及本行社上年税备前利润5%孰低。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明确开支标准,牢记金额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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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法行为内部问责规定》(黔农信办函〔2022〕81号),未担任职务或未执行级别工资(含已执行级别工资但级别工资为最低的)的一般员工,本应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实际处理中给予记大过处分(影响期()个月),可并处降低绩效薪酬等经济处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法行为内部问责规定》(黔农信办函〔2022〕81号),违法员工为()的,应当同时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处分处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法行为内部问责规定》(黔农信办函〔2022〕81号),未担任职务或未执行级别工资(含已执行级别工资但级别工资为最低的)的一般员工,本应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实际处理中给予记大过处分(影响期 24个月),可并处( )等经济处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法行为内部问责规定》(黔农信办函〔2022〕81号),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规被行政机关处以( ),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司法机关作出司法处理或判处刑罚的行为。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施党纪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办法》(黔农信办发[2018]80号),以下行政处分与影响期对应正确的是(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施党纪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办法》(黔农信办发[2018]80号),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受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等次。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施党纪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办法》(黔农信办发[2018]80号),受到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处分解除视为恢复原级别、职务。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施党纪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办法》(黔农信办发[2018]80号),受到( )处分的,在受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施党纪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办法》(黔农信办发[2018]80号),党员受到( )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公司律师管理(暂行)办法》(黔农信办发〔2017〕502号),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农信社利益受损或泄露农信社商业秘密的,可以申报公司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