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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专变采集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应有措施至少保证与主站通信四次(停电后立即上报停电事件)并正常工作2min的能力,存储数据保存至少十年,时钟至少正常运行五年。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遥控属于终端控制功能中的必备功能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采用230MHz专用信道的终端应设长发限制,长发限制时间可以设置为1min~2min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对于具有中继转发功能的终端应能按需求设置中继转发的功能。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控制输出默认为继电器脉冲式动作输出,周期15分钟,脉宽为300ms±100ms。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控制输出端子的触点寿命要满足交流250V/5A,直流110V/0.4A或直流30V/2A的纯电阻负载的情况下通、断次数高于105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各类功率控制定值先要和保安定值比较,如大于保安定值就按功率控制定值执行,小于保安定值就按保安定值执行。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剔除投入命令后,对其它任何广播命令或终端组地址控制命令均不响应。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专变终端的控制功能主要分为功率定值控制、电量定值控制、保电、剔除四大类。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应能抗御频率为50Hz、磁场强度为500A/m的工频磁场影响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并能正常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