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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1,100
多选题

222.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为( )。

A
案件发回重审的
B
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C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D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适用情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 **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同时,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该条第三款也规定了**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对此各选项分析如下: * **A项错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明确排除在简易程序之外,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 **B项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情形。 * **C项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情形。 * **D项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CD**。

相关知识点:

一审行政简易程序适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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