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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慢行地段设置、更换、撤除移动减速信号程序中,撤除移动减速信号的程序是:(1)施工负责人确认慢行地段具备恢复常速条件后,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调度命令下达后,向移动减速信号设置人员下达撤除命令。
(2)移动减速信号设置人员撤除移动减速信号后,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线路慢行地段设置、更换、撤除移动减速信号程序中,更换移动减速信号的程序是:(1)施工负责人组织确认慢行地段具备提速条件后,通知驻站联络员。
(2)驻站联络员向车站值班员确认后,向施工负责人传达更换命令。
(3)移动减速信号设置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命令更换移动减速信号,更换后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通知驻站联络员。
线路慢行地段设置、更换、撤除移动减速信号程序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的程序是:(1)施工负责人确认慢行地段具备放行列车条件后,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线路开通手续,同时向移动减速信号设置人员下达设置命令。
(2)移动减速信号设置人员按防护示意图设置移动减速信号,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线路上作业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中,撤除移动停车信号的程序是:(1)作业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外单位施工的还需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作业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线路上作业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的程序如下:(1)驻站联络员确认作业调度命令,并向施工(维修)负责人、现场防护员传达。
(2)施工(维修)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3)施工(维修)负责人确认已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作业命令。
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制定施工(维修)负责人、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之间的联控办法,对联控时机、联控内容、联控对象、联控标准用语及复诵确认等环节进行规范。建立音(视)频采集设备管理、回放分析制度。
如防护联系中断,驻站联络员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请求拦停列车;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维修)负责人停止作业;施工(维修)负责人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组织人员、机具、材料撤离至安全地点。
现场防护员应以瞭望防护为主,并掌握驻站联络员通报的信息,每4~5分钟联系确认一次;垂直天窗、单线天窗点内无作业车辆时,防护员应加强瞭望,保持通信畅通,严禁擅自离岗或从事与防护无关工作。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员应站在维修地点附近且瞭望、通信信号、监听条件较好的安全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手信号。
现场防护员应根据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作业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及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