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B、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C、 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红利收入
D、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解析:解析: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业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免税。投资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收益,不能免税。
A、 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B、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C、 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红利收入
D、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解析:解析: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业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免税。投资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收益,不能免税。
A. 68
B. 78
C. 88
D. 18
解析:解析:2019年捐赠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额130万元,当年需纳税调增10万元,准予以后三年内结转扣除;2020年捐赠扣除限额=1100×12%=132(万元),实际捐赠200万元,本年应先扣除上年结转的10万元,再扣除本年发生的捐赠额,132-10=122(万元),因此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200-122=78(万元)。
A. 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B. 转让金融商品
C. 直销员将从直销企业购买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
D. 企业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押金
解析:解析:选项A: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人为销售额;选项B:计税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在将包装物押金并人销售额征税时,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换算成不含税价款全额并入销售额;选项C: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人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D直销员将从直销企业购买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A. 选择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的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
B.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C.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解析:解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上述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外籍个人津贴主要是指: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A. 1920
B. 2280
C. 2400
D. 2320
解析:解析:在一个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的,纳税人可凭相关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所以被盗车船2022年9月、10月两个月可以申请退税,实际缴纳的车船税=4×480+480÷12×10=2320(元)
A. 该居民个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B. 该居民个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但未超过1年
C.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D.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解析:解析: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①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连183天;②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③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A.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造新房
C. 养老院占用的耕地
D. 学校附设的小卖部占用的耕地
解析:解析: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学校附设的小卖部占用的耕地,按规定计算征收耕地占用税。
A. 工资、薪金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 偶然所得
解析:解析: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 省级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B. 税务所
C. 直辖市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D. 国家税务总局
解析: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我国税务机关的组织构成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四级。这些税务机关都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 信用贷款
B. 进出口押汇
C. 信用垫款
D.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解析:解析: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1)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A. 独立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 劳动分红
C. 高校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
D. 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解析:解析:选项B,劳动分红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