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该汇票无效
B、 该背书转让无效
C、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A、 该汇票无效
B、 该背书转让无效
C、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A. 丙装饰公司
B. 甲建筑公司
C. 甲建筑公司和丙装饰公司
D. 甲建筑公司、丙装饰公司和乙单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的责任承担。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此题由甲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A. 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B. 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C. 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D.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免责事由。《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一般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A. 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B. 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这项法律规定表明了以下三层含义:(1)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2)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A. 义务人向权利人请求延期给付
B. 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履行担保
C. 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D. 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1)视为”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同意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2)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A.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B.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支付地确定
C.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D. 租金所得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
解析:解析:转让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解析:解析:丙公司对乙已经调离一事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其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丙公司有理由相信乙具有代理权;本案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如有损失应向无权代理人乙追偿。
A. 基金份额
B. 注册商标专用权
C. 仓单
D. 存款单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以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A. 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B.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解析:解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