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B、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C、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D、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答案:ACD
解析:解析:买受人因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A、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B、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C、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D、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答案:ACD
解析:解析:买受人因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A. 董事
B. 监事
C. 经理
D. 财务负责人
解析:解析: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A. 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B. 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C. 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构成违约
D. 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解析:解析: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A. 4月11日;
B. 10月1日;
C. 7月1日;
D. 6月1日。
解析: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A. 7335
B. 5640
C. 5085
D. 3390
解析:解析: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33900×15%=5085(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250+5085-0=7335(元)。
A. 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 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 某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D. 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选项A,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
A.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B.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 上一级人民政府
解析: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依法报送备案的决算认为同法律相抵触,需要撤销批准该预算的决议时,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因此,正确答案为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 某植物新品种
B. 万能钥匙
C. 科学发现
D. 仿真伪钞机
解析:解析:万能钥匙、仿真伪钞机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第7条,即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以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7)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以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8)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A. 王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 王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 王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 王某终身不得担任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析: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93
B. 98
C. 96
D. 94
解析:解析:2018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000*8%=80(万元),2018年只能扣除80万元,4万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2019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200*8%=96(万元),94万元均准予扣除,18年结转的4万元中可以在限额内扣除,因此2019年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4+2=96(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