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技术秘密
B、 商业秘密
C、 发明创造
D、 公开的发明创造
答案:C
解析:解析: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
A、 技术秘密
B、 商业秘密
C、 发明创造
D、 公开的发明创造
答案:C
解析:解析: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
A. 可调价
B. 成本加酬金
C. 固定价
D. 总价
解析:解析: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A. 5日
B. 7日
C. 15日
D. 30日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签收和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A. 建设单位
B.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 施工企业
D.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A. 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 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 构成了侵权之债
D. 没有债的关系
解析: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A. 管制
B. 罚金
C. 没收财产
D. 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解析:《刑法》规定,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A.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B.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C.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D.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E.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也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A.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B. 甲施工企业只能要求乙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C. 甲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供应商和丙水泥厂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由于是丙水泥厂迟延交货造成的,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承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乙与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而甲和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是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A. 施工单位
B. 建设单位
C. 设计单位
D. 监理单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A. 对招标人拆封、宣读
B. 对投标人拆封、宣读
C.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拆封、宣读
D. 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解析:解析: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A. 开工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 开工15日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 开工30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D. 开工30日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