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卖合同
B、 运输合同
C、 借款合同
D、 租赁合同
答案:B
解析:解析: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买卖合同
B、 运输合同
C、 借款合同
D、 租赁合同
答案:B
解析:解析: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04月10日
B. 04月15日
C. 05月01日
D. 05月15日
解析:解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A. 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B. 因超负荷、超电压引起的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C. 因施工机具失灵造成的本身的损失
D. 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解析:解析: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具体内容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相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A. 查封
B. 恢复原状
C. 扣押
D. 代履行
E. 收取滞纳金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单位的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A.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B.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按份责任
C.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D.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A.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B. 总承包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C.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D. 分包单位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E.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A. 乙的债权属于法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B. 甲可以向丙行使因质量原因拒绝支付的抗辩
C. 乙转让债权应当经过甲同意
D. 乙转让债权的通知可以不用通知甲
解析:解析:《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A. 按揭
B. 保证
C. 质押
D. 留置
E. 定金
解析:解析:《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A. 行政拘留
B. 税种的设立
C.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D. 企业注册
解析:解析:提到行政法规的概念: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指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指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A. 部门规章
B. 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C. 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D.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E. 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解析:解析:法的效力层级此知识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考试可能会直接考查原话,也可能结合法的形式给出具体法律规范,进行效力等级的比较。
A. 50人以下
B. 50-100人
C. 50-200人
D. 200人以上
解析:解析: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