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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在动车组上的 LKJ 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 ) km/h 报警、( )km/h 常用制动、( )km/h 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 )报警、( )常用制动、( )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 )km/h报警、( )km/h常用制动、( )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CTCS-2 级列控系统基于轨道电路和点式应答器传输( ),采用目标距离连续速度控制模式监控列车运行。
CTCS-3 级列控系统基于 ( )实现车地信息双向传输,无线闭塞中心生成行车许可,轨道电路实现列车占用检查,应答器实现列车定位,并具备 CTCS-2 级功能。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装备等级根据线路允许速度选用,250km/h铁路宜采用( )列控系统。
CTCS-3级列控地面设备由列控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应答器、( )、GSM-R接口设备等组成。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3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引导、目视行车、( )、休眠、隔离和待机等模式。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2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部分监控、引导、目视行车、调车、休眠、隔离、待机和( )等模式。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3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 )、目视行车、调车、休眠、隔离和待机等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