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经办机构对客户制裁风险评级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风险等级调整,总行直营部门申请客户风险等级向下调整的,需经总行反洗钱中心审核人员审核同意。两部门意见不一致的,可提交总行反洗钱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批。
经办机构对客户制裁风险评级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风险等级调整,由极高风险、高风险逐级向下调整的,需注明理由后逐级上报一级分行客户部门和反洗钱主管部门,并经部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若有必要,可上升到总行客户部门及反洗钱部门审核人员审核。
经办机构对客户制裁风险评级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风险等级调整,由较低风险级别向上调整的,无需注明理由,提交本级机构审核人员审核同意。
在客户触发重新识别情形时,客户经理应对客户开展加强型尽职调查,调查结论为拒绝准入的,应按照有关制裁风险处置与报告的规定,采取后续风险管控措施。
客户关系存续期内,触发重新识别的情形包括:客户及其主要关联方被监管机构调查或代理行查询,有可能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制裁违规行为。
客户关系存续期内,触发重新识别的情形包括: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
客户关系存续期内,触发重新识别的情形包括:客户的交易产生了可疑交易报告。
客户关系存续期内,触发持续识别的情形包括:从合规或业务部门获知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
定期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因客户配合延迟或其他合理理由无法按时完成的,客户经理需逐级上报至一级支行或二级分行反洗钱主管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定期复审尽职调查结论为拒绝准入的,客户经理应根据定期复审收集到的信息,利用智能管控平台的风险评级引擎重新评估客户制裁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