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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投诉指供电企业在停送电管理、现场抢修服务等过程中发生服务差错引发的客户投诉。
现场抢修服务行为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要求,抢修指挥、抢修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物资管理等应按照国网运检部、国调中心等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
抢修人员在到达故障现场确认故障点后15分钟内,向本单位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报告预计修复送电时间。
抢修人员接到地市、县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派单后,对于非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全影响抢修工作的工单应及时反馈地市、县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地市、县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在工单到达后2分钟内,将工单回退至派发单位并详细注明退单原因。
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时限应符合:一般情况下,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不超过150分钟。
对于工单派发错误及信息不全等影响故障研判及抢修派单的情况,要及时将工单回退至派发单位。
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1小时向本单位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报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
低压单相计量装置类故障(窃电、违约用电等除外),由抢修人员先行换表复电,营销人员事后进行计量加封及电费追补等后续工作。
具备远程终端或手持终端的单位采用最终模式,抢修人员填单向本单位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反馈结果后,供电服务指挥中心 15分内完成工单审核、回复工作。
对非故障停电(如欠费停电、窃电等)无需到达现场抢修的,应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由责任部门在30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