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规定,柜台办理涉及客户身份核实的各类对公、对私业务时,柜员需手举身份证至本人齐肩高,请客户配合面向柜员进行身份证件照片与客户本人的一致性比对。
按照《“社区银行”运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社区银行柜员不得领用除个人名章以外的其他会计结算业务印章。
各分、支行库管员在上收支行或柜员的残损币、将残损币上交人行时,应分别在[7002现金出/入库]交易、[7007柜员上缴现金]、[7003现金解缴]交易中将面值准确录入为“0”。
自动柜员机加清钞必须由双人在监控下操作。对于自动柜员机清机、钞箱检查工作也要有双人到场、双人临机操作,并做到人离箱锁。
自动柜员机岗位人员应相对稳定,如人员变动,须及时在实体渠道系统更新自动柜员机服务岗位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
自动柜员机发生短款时,清分人员应填写暂收暂付款记账凭证,注明原因,使用“7008长短款处理”交易进行挂账处理,短款应在“长短款原因”域选择“自助设备短款”,处理完成后,短款自动记入应收及暂付款项“321401出纳短款”科目下“221—2”自助设备短款内部账。
自动柜员机的其他检查可通过调阅登记簿、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进行检查,由营业网点柜台经理、现金中心负责人和分行结算督导人员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自动柜员机的密码和钥匙应视同重要物品保管,领用、交接、封存时须在《岗位交接交接登记簿》中登记。
支行因特殊情况须进入自助银亭加钞室内时,应由支行指定人员凭支行行长(或主管副行长)签批同意的申请表,经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现金中心负责保管该加钞室门钥匙的加清钞人员打开自助银亭加钞室门,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
在行式自动柜员机可由网点或分行进行管理,离行式自动柜员机由分行(二级分行)现金中心统一管理,其中,异地支行范围内的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可由分行自行选择由现金中心统一管理或属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