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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办理外币现钞收入业务时,必须双人经办,采用人工识别和机器检测两种手段,认真查验外币现钞真伪,防止误收误鉴。
将配好的人民币现钞交给客户时,现金必须经过清分机清分(5元及以下面额应经过手工清分);对于规定需要复点的业务,应换人进行复点。
如账户为“可疑账户”,系统联动打印《可疑账户风险告知书》,需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客户在《可疑账户风险告知书》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若为无折/无卡存款,客户应在《个人xx凭证》上将“无卡/折业务填写”栏填写完整,并必须填写《风险提示单》。
特殊情况下,柜员可以经办本人的业务。
停用、作废的重空,按规定剪角或加盖“作废”戳记,应在规定期限内上缴。
未封包的残损币应该准确加盖全额、半额章及个人名章
网银开户交易完成后,打印《对公综合签约回执》和《物品交接清单(A4纸)》,柜员将操作员密码信封和证书两码密码信封(如有)交客户签收,并根据证书数量为客户配发阳光网盾(如有),在《物品交接清单》上与客户进行登记,也可由客户经理暂替客户保管操作员密码和证书两码密码信封。
进行对公网银签约时,应审核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素清晰、盖章齐全,单位授权经办人身份证真实、有效。(若单位确实不便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应由经办柜员电话核实其开通网上银行意愿的真实性。)
对于代理的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如按照操作办法要求需对客户(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同时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及联系方式,若使用的证件种类为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同时也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件、军官证、武警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