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聘请
B、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可单独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C、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财务顾问由被收购方聘请
D、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不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
答案:A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答》第54条提到: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聘请;某些情形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可以或必须单独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财务顾问由收购方聘请;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
A、 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聘请
B、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可单独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C、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财务顾问由被收购方聘请
D、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不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
答案:A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答》第54条提到: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聘请;某些情形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可以或必须单独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财务顾问由收购方聘请;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
解析:解析:公司、股东单位、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产业并购、资产注入等资产重组,整合优质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借助重组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
解析:解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六条
A. 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经营管理层和主营业务在首发前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B. 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影响到公司治理有效性;
C.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能够提供证据充分证明;
D. 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股权及控制结构。
解析:解析《资本运营学习丛书》第41题,发行人不存在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或者公司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解析:解析:《资本运营学习丛书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五章第八节第199条。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人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从外部信息解析和内部信息解析两方面判断资产负债表日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资本运营学习丛书》56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启动股票公开发行前,应当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披露招股意向书。
A. 申请发行日
B.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
C.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D.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日
解析:解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条
A.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变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国有股东采取措施限期纠正;
B.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C. 社会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审计、评估、咨询和法律等服务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国有股东五年内不得再委托其开展相关业务;
D.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擅自批准或者在批准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36号令)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三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变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国有股东采取措施限期纠正;国有股东、上市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相关企业按照权限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审计、评估、咨询和法律等服务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国有股东三年内不得再委托其开展相关业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擅自批准或者在批准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B. 上市公司;被收购公司股东
C. 被收购公司股东;上市公司
D. 被收购公司股东;被收购公司股东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答》第168条:关于过渡期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的损益,通常会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则由被收购公司股东负担。
A. 不配合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B. 要求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
C. 积极配合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D. 协助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
解析:解析公司和股东单位积极配合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答》第91题,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并购重组都需要利润补偿承诺。只有在标的资产是采用收益法估值作价的情况下,才要求利润补偿承诺:如果标的资产是用成本法作价,则没有利润补偿承诺方面的要求,但主要资产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