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车站值班员接到邻站列车预告后,按( )规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岗接车,站内平过道应加强监护。《技规》第350条
车站应不间断地接发列车,严格按( )行车。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应亲自办理闭塞、布置进路(包括听取进路准备妥当的报告)、开闭信号、交接凭证、接送列车、发车。由于设备或业务量关系,除布置进路(包括听取进路准备妥当的报告)外,其他各项工作可指派助理值班员、信号员或扳道员办理。《技规》第350条
遇天气恶劣,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 m时,司机或车站值班员须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应及时发布( ),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的办法行车。《技规》第338条
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控制列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或请求更换机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列车运行速度不超过( )km/h;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技规》第335条
一切电话中断后,连续发出同一方向的列车时,两列车的间隔时间,应按区间规定的运行时间另加3 min,但不得少于( )。《技规》第327条
双线反方向行车使用路票时,应在路票上加盖“*( )”章;《技规》第323条
对于填写的路票,车站值班员应根据《行车日志》的记录,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并加盖( )后,方可送交司机。《技规》第323条
路票应由车站值班员或指定的( )填写。《技规》第323条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技规》第322条
双线正方向发车(首列除外)时,根据收到的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号码,在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后,即可填发路票。《技规》第32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