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4、区间内正线道岔及站内正线上其他道岔,为正线开通的位置。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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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解析:《技规》第二章第238条站内正线上其他道岔(引向安全线、避难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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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动车组调车作业必须在调车车列全部越过折返调车信号机后,方准办理下一钩调车进路,严禁压岔调车。
1359、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发生变化时,车站值班员交接班时必须作为重点事项进行交接,并在交接班簿内进行记录。
1358、正线、到发线及其相衔接的轨道电路区段,原则上不得出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357、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转、大修宿营车转移前,由所属单位负责指派人员进行检查。
1356、保留列车、客车车底长时间停留(原则上按在一处停留超过72小时掌握,)后需转移前,由调度所负责通知车辆段指派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布置车站。
1355、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股道、道岔)上,联锁设备不能保证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安全时,有关行车作业,须按“无联锁线路”非正常作业方式办理。
1354、尽头线距车挡10m内线路、衔接安全线的道岔轨道电路区段不设置分路不良标识。
135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标识由电务部门在登记完毕后,车务部门立即设置,并与《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记录(规定不设置标识的区段除外)核对一致。
1352、电务部门发现分路残压超标时,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准确登记轨道区段名称(其中道岔区段还应注明“定位、反位”,下同)及其联锁条件。如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1351、经电务确认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且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