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化工总控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题库 题目详情
C9CB3D3B077000011048EDD5FB83DFD0
化工总控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题库
6,910
单选题

1245、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
 工会
B
 全体职工
C
 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性裁员程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选项分析:** * **A项、B项**:表述不完整。法律规定是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二者选其一即可,并非必须同时向两者说明,也不是只能向其中某一方说明而排除另一方。 * **C项**:符合法律原文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工会说明,也可以选择向全体职工说明。 * **D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不是经济性裁员程序中需要提前说明情况的对象。 因此,正确答案为 **C**。

相关知识点:

裁员需说明:提前告知工会等

题目纠错
化工总控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题库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