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Ⅱ类安全红线(31条)
10.施工前未编制、未申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含施工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批,施工方案严重错漏。(通用)
11.无作业计划、工作布置进入普速线路栅栏内。不设防护上道(线)作业,包括上道(线)作业未在车站(车场、线路所、调度所)登记,防护员未设置或不在岗,防护员漏报、错报本线列车,室内、室外防护联系中断时未扣停列车。(通用)
12.未确认停、送电条件,错误停、送电。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通用)
13.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在岗组织施工,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通用)
14.脚手架、支架、防护棚架以及桥梁步行板堆载超限,存在垮塌隐患。(通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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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触碰安全红线,同时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事故处理,不重复考核。
第四条 对触碰Ⅰ类安全红线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人员,给予离岗检查、停职3个月及以上处理。
第三条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要求,将安全红线按照等级分为Ⅰ类、Ⅱ类,对触犯者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按照适用范围分为通用条款和专业条款,通用条款适用于全段干部职工,专业条款适用于对应专业的干部职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红线”是指在铁路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特别是高铁或旅客列车安全的行为,是安全生产中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更是不可逾越的行为界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深化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红线意识,强化现场作业管控,有效遏制严重违章,促进安全稳定,根据《南昌局集团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南铁安监〔2021〕154号)和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安全红线有关规定,结合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252、 接到高铁区段闲杂人员侵入防护网信息后,工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配合铁路派出所做好闲杂人员入网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发现入网地点前后1.5公里范围内的防护栅栏进行排查,编写反馈材料向路局汇报,如有设备缺陷或损坏的,做好设备恢复工作。
251、 作业门实行什么管理?
答:各类作业门统一实行封闭加锁管理,各单位进出作业门时,均应立即封闭作业门。
250、 因施工等原因造成高铁防护栅栏临时开口的有何要求?
答:施工临时开口处要设置警示标准和防护设施,并派专人昼夜看守。
249、 普铁防护栅栏跨越排水沟等设施时,下部应如何防护?
答:防护栅栏跨越排水沟等设施时,下部应安设间隙不大于10cm的篦子(采用砼或钢筋材料)或金属网片,使用金属网片时应安装牢靠。
248、 如何保证防护栅栏相当两侧地面达到规定的防护高度?
答:为保证防护栅栏相当两侧地面达到规定的防护高度,防护栅栏两侧各2m范围内高出下槛底部的地面应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