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有()情形的个人防护装备应予以报废。
答案解析
解析:
A选项:“主要防护指标已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这个选项描述了一种情况,即装备的主要防护性能已不满足安全标准。然而,它并未直接说明这些装备应当立即报废,而是指出了性能不达标的问题。在实际情况中,这种装备可能需要经过维修、检测或改造以恢复其性能,而非直接报废。
B选项:“同厂家同种类产品因设计和质量原因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过人员伤亡事故的”。这个选项涉及到了同类型产品的历史事故记录。虽然这类事故可能表明产品存在设计或质量问题,但它并未直接针对当前需要评估的装备,而是泛指了一类产品。因此,它不能作为单独一件装备报废的直接依据。
C选项:“使用过的一次性装备”。一次性装备的设计初衷就是在使用后丢弃,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使用过的一次性装备都应立即报废。有些一次性装备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重复使用,或者即使不能重复使用,其报废标准也应基于其性能和安全性,而非仅仅基于是否使用过。
D选项:“丧失保护功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这个选项直接指出了装备的关键问题——丧失保护功能和存在安全隐患。当个人防护装备无法再提供必要的保护,或者存在可能导致使用者受伤的风险时,这些装备显然已无法满足其基本的安全要求,因此应立即报废。
综上所述,D选项最直接地关联到个人防护装备报废的核心标准,即装备的安全性和保护功能。因此,正确答案是D:“丧失保护功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相关知识点:
防护装备报废看有无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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