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国家有关监管机构、公司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及专业公司就经营投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拒绝整改、拖延整改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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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设置技术壁垒、战略合作、限定条件,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等不合理条件,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机会,情节较重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诫勉或者调整职务。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将应当招标的项目拆分到招标限额以下,化整为零,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轻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诫勉或者调整职务。
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将应当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重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单一来源、技术要求高、不具备竞争性等为借口,将应当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情节较重的,予以直接责任者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集团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情节较轻的,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5年内不得在中石油企业重新录用。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处分影响期内岗位(技)工资考核晋档期不需要按照处分影响期时长进行相应延长。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职称和技能等级,不得参与后备人才推荐,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集团公司员工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含宣告缓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