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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运用维修工作按动车所模式实行一体化作业管理, 车辆、 机务、 电务、 客运人员合署办公,( )人员根据需要合署办公。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制定( )修计划时, 若动力车与拖车、 控制车走行公里不一致, 则以新造出厂编组中拖车最大走行公里为准。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 ( LKJ) 、ATP ( 设有 ATP 时) 、 机车信号设备、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 CIR) 及附属装置检修运用工作由( )负责。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检备率原则上分别按客整所配属的长编、 短编车组数量的 15% 确定, 其中检修率()% , 备用率 ()%, 路网性热备车组由国铁集团统一安排。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新造出厂编组成组使用时,须经( )批准, 配属铁路局集团公司应采取相关措施。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应采用固定编组方式, 按新造出厂编组成组使用、( )。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实施( ) 修时按列成组实施, 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由机务检修人员负责,拖车及控制车 (不含机务设备)由车辆检修人员负责。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实施 D1 修时,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对应实施机车( ), 拖车和控制车 ( 不含机务设备) 对应实施客车日常检修。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实行配属管理, 一般情况下,动力车配属在机务段, 拖车和控制车配属在车辆段, 在( )内实施运用维修。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应设有( )乘务组,由司机、 随车机械师、 客运乘务组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