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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车站担当调车任务的岔线、段管线内有两台及其以上调车机(包括企业自备机车)作业时,车站应对每台机车的作业范围、联系方法和防护措施在《站细》内规定。
岔线、段管线、货物线取送车前应先派人检查道岔(设有能表示道岔密贴的股道表示器、加锁或钉固的除外)、大门、线路、停留车辆、货物堆放距离、装卸机具、防护信号等是否符合规定。如不能事先派人检查,应提前停车,具体检查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变更调车作业计划须重新编制或修改调车作业通知单(可口头传达调车作业计划时除外),司机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由调车指挥人负责修改。具体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只准许调车领指挥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
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亲自交接计划有困难时,可向助理值班员(监控干部)等胜任人员传达,再由其亲自向调车指挥人转达。对亲自交接和递送计划有困难的地点、人员以及传达的方法,应在《站细》中规定。
设有岔线、段管线、货物线的车站,应与有关单位共同签订协议,制定取送车作业的安全措施,将协议作为《站细》附件。
出站(跟踪)调车作业结束后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方可办理区间开通手续。具体作业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出站(跟踪)调车通知书用后及时收回,报告车站值班员,方可办理区间开通手续。具体作业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同一线路两端同时作业时,不准一端列车出发未出清股道时,另一端向该线路调车;不准该线路中已停留的机车车辆与开出的列车同方向移动。
同一线路两端同时作业时不准同时一端推车,另一端溜放(但不连挂和不推动分界车组除外)。
